根据手拉葫芦行业标准JB/T7334-2007规定,手拉葫芦的吊钩要根据使用情况适时报废,手拉葫芦吊钩在哪种情况下需要报废呢?
1.手拉葫芦吊钩的锻造表面存在裂纹,应该报废。
2.当手拉葫芦吊钩扭转变形,钩身扭转超过10°时,应报废。
3.根据GB10051-88《起重吊钩》规定的新材料制造的吊钩,开口变形达原尺寸的10%应报废;其他吊钩的开口变形达原尺寸的15%时,应报废。
4.手拉葫芦的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量,实际尺寸小于原尺寸的90%(采用GB10051-88《起重吊钩》规定的新材料制造的吊钩为95%)时,应报废。吊钩螺母或保险零件不允许有磨损。
5.手拉葫芦吊钩钩柄腐蚀后尺寸不得小于原尺寸的90%。(对采用GB10051-88《起重吊钩》中规定的材料制造的吊钩为95%),否则应报废。
6.手拉葫芦的吊钩螺纹应尽量避免产生腐蚀现象,否则应修整加工,以排除腐蚀缺损。当轴向间隙超过允许值时,必须更换新螺母。
7.手拉葫芦吊钩焊补以及其吊钩受到高温、强腐蚀和超过规定期限等情况,应报废。